“后排安全带不是摆设,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
央视新闻带来了一则快讯。
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这个话题看起来应当一直谈下去!因为成都公安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工作人员带来一组惊人的数据:2025年来,其处理的小型客车乘客死亡交通事故中,后排乘客死亡人数是副驾乘客的2.67倍!而发生事故的这些后排乘客里,安全带佩戴率仅有18.8%。

有多少人在乘车并坐在后排的时候会系安全带?

不用给出答案,扪心自问即可。
因为除了交通警察以外,实际没有人关心你乘车是否系安全带,甚至是你的家人;当然这并不是说自己的亲人都不关心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是其不见得有这样的安全乘车意识。但是在后排乘车不系安全带同样危险,甚至比在前排还要危险!在相关报道中有两个案例,建议仔细阅读并静下来想一想。

案例1:
10月8日,成都一辆搭载乘客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事故的原因是司机疲劳驾驶并追尾前车。司机显然会按照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但是后排乘客就没有系安全带。结果是司机没有受伤,可是后排的乘客在巨大惯性力的作用下导致头部猛烈撞击前排座椅靠背,最终造成颈椎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当的动量,没系安全带的乘客死亡,系了安全带的乘客没有受伤。
不值得思考吗?
案例2:
8月6日,一辆前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的网约车也是因司机疲劳驾驶撞上电线杆;后排的一名乘客(成年人)在惯性力的作用下导致头部连续撞击车顶和前排座椅,最终因颅脑损伤不幸身亡。
现在在思考另一个问题吧,这个问题是你的生存或死亡和交通警察到底有什么关系?
有些极端的网友认为交通警察“只是为了罚款才查不系安全带”的乘客,那么如果你系了安全带又何必担心被交通警察罚款呢?明明是自己不按照交通法规乘车,却把责任推给别人,这样的想法是有问题的。而交通警察也只是基于其职责才会去履行检查的责任,实际对于这些对自己生命安全都不负责的人,谁想要去浪费时间和精力。
法律法规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后排的乘客也是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显然是交通违法行为。
既然是交通违法行为则会带来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最值得讨论的话题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保险还有用吗?记住这个答案:保险承保范围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但主观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让保险拒保或者降低赔偿比例。也就是说如果乘客主动不系安全带且司机没有尽到提醒责任的话,即便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者对方肇事车辆的第三方责任险都是可以进行灵活调整的。
再讲一个知识点:p=mv。
p是动量,m是质量(可理解为重量),v是速度。
假设一辆车以80km/h的速度在快速路行驶,车辆碰撞水泥墩导致急停;后排乘客的体重是50公斤(偏瘦弱),那么在碰撞瞬间乘客的动量就是“50*80=4000kg·m/s”结果。kg·m/s是动量的单位,其可以与米制马力换算,1kg·m/s等于0.013ps(米制马力),4000kg·m/s则是53.33ps;一马力可以理解为75公斤力,预算算下来的结果就折返了回去,也就是在碰撞瞬间的后排乘客会面向前排座椅或车门产生约4000公斤力。
此时别说是普通的人,就算是钢筋铁骨的葫芦娃也扛不住。
结果往往是死亡。
所以不论是乘车还是开车,系好安全带都是没有错的;尤其是带小孩坐车,在巨大的动量的作用下,双臂绝不可能在碰撞瞬间环抱住小孩,而是会随着作用力的方向伸展开来,环中的小婴儿只会狠狠地飞出去。
同时也不要寄希望于安全气囊,没有安全带的约束,安全气囊不仅可能没有用,还有可能造成伤害。
安全气囊是在安全带将司乘人员束缚住并减慢向某一个方向移动的速度,在这一过程中展开,随后通过氮气填充的囊体进行缓冲。反之,如果没有系安全带的话,司乘人员在巨大动量作用下会快速移动到安全气囊展开的区域。
安全气囊从触发到完全填充只需要几百毫秒。
填充速度很快,那么如果在填充过程中进入气囊预展开区域则会被填充的气囊撞击,作用力接近200公斤!相当于一名拳击手用力挥出一拳。
现在还认为乘车不要系安全带吗?
好话说尽,诸君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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