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老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
“先到先得”成为不少小区的默认规则,但无车业主开始质疑:公共空间是否应由部分人长期占用?
事实上,停车分配不仅关乎便利,更涉及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

《民法典》对小区车位权属有明确规定,多地也通过业主协商探索更公平的管理方式。
今天,我们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厘清三个关键问题。
在一些老旧小区,道路、绿地等区域划设的停车位,常因缺乏明确管理规则,演变为“谁占到归谁”。有车主甚至安装地锁长期占用,引发邻里矛盾。问题的症结,并非居民对立,而在于公共车位权属不清、使用规则缺失。

第一问:公共车位到底归谁?物业能否管理收费?
《民法典》第275条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意味着,老小区中大多数非产权车位,其权利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受委托进行日常管理,但任何收费或分配方案,都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不能单方实施。
第二问:“先到先得”“抽签”“按户分配”,哪种方式更合理?
● 目前各地小区尝试多种模式:“先到先得”操作简单,但难以保障长期公平;
● “抽签”“摇号”体现机会均等,但可能忽略实际用车需求;
● “按户协商+动态调整”虽复杂,却更可持续。
关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是否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讨论通过。规则透明、程序规范,才能减少分歧。
第三问:无车业主是否享有公共车位相关权益?
根据共有财产原则,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和潜在收益权。
若小区通过规范程序,将公共车位委托运营并产生收益,该收益应纳入公共账户,用于小区环境改善或抵扣物业费用,实现全体业主共享。
解决停车难题,不能靠“抢”或“占”,而要靠规则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通过业主大会明确车位使用规则,既能保障有车家庭合理需求,也维护无车业主的共有权益,真正实现社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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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文旨在促进邻里理解与规则完善。讨论请聚焦制度优化,共建有温度、有秩序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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